理性看待部分理财产品提前“退场”
本报记者 马春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以来,累计约有300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市场环境变化之下,理财产品主动终止意味着该产品终止策略优于存续运作,是银行理财市场产品加速优胜劣汰的正常表现。虽然会对投资者的投资规划造成一定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投资者权益其实也是一种保护。
作为老百姓的重要投资渠道,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投资者的神经。近期,交银理财、光大理财、平安理财、华夏理财、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宣布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引发投资者广泛关注。
从提前终止产品的公告来看,银行给出的原因不一,包括优化产品体系、业务管理需要、产品规模过小、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评估等,但“保障投资者利益”是其中被多次提及的原因。
据普益标准数据统计,今年以来,累计约有300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剔除结构性产品,4月份以来有28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涉及8家机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市场环境变化之下,理财产品主动终止意味着该产品终止策略优于存续运作,是银行理财市场产品加速优胜劣汰的正常表现。
普益标准研究员董翠华表示,理财产品主动提前终止通常有4种情况:一是经产品管理人综合研判认为,后续存在不可控市场因素,提前终止产品比维持产品运作更有利;二是该产品投资业绩不及预期,触发了部分提前终止条款;三是因为产品规模大幅下降,导致产品规模过小甚至可能无法支撑产品运作成本,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从而进行提前终止操作;四是结构性产品,本身包含了提前终止的条件。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其实一直存在,单从近期情况来看,主要是产品投资业绩不理想,且银行或理财公司认为未来一段时间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提前终止运作有利于及时止损;或是产品触发了提前终止条款,比如规模下降到最低标准,金融机构继续运营的成本较高。”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说。
除了市场变化因素,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监管制度的持续完善,同样是促使银行和理财公司作出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决定的原因。近年来,理财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为规范理财产品经营管理,更好满足制度要求,少数理财产品也可能提前终止运作。
市场有观点认为,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损害了投资者权益。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或理财公司根据研判主动对产品按下“终止键”,虽然会对投资者的投资规划造成一定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投资者权益其实也是一种保护。
“普通产品表现不佳,继续运营可能会造成更大损失,提前终止有利于及时止损;在结构性产品方面,达到高收益条件提前终止可以为投资者锁定收益,或达到低收益条件提前终止给投资者止损,从设计目的上来看也是保护了投资者权益。目前还出现了达到收益目标便提前终止的‘目标盈’产品,此类产品能够为投资者锁定收益,也是一种新的提前终止设计。”普益标准研究员杨国忠说。
有业内专家表示,截至目前,每月发生提前终止的产品数量,相较于理财产品的新发和存续数量占比均非常小,且未有明显的上升趋势,仍属部分机构部分产品的偶发事件,不会对理财市场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宏观经济预期有所改善,债券市场总体稳定,银行理财市场有望继续回暖。
“如果理财产品设有提前终止条款或监管制度有明确要求,理财产品可以提前终止运作,但理财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投资者并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妥善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相关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全面理性看待理财市场变化。”董希淼说。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