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已经获得权属登记证书的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与回迁房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土地征用和拆迁时,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居,通常是安置在别处,而非动迁地;而回迁房则是指在拆迁户遭遇拆迁后,由开发商在原动迁地为其修建的新居。
二、产权的区别
尽管安置房本身有其产权,但由于它通常建在政府储备地上,而且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拥有它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主可能被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则建在开发商已经竞拍到的土地上,可以拥有回迁房的全部产权。
三、交易限制的差异
在二手房市场,由于存在着对安置房交易时间的限制,要在五年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不满足这一事件限制的交易都将被化为非法交易,但回迁房本质上就是商品房,就不存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