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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公布延续四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个税汇算清缴、全年一次性奖金、远洋船员个税、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其中,主要包括: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下同)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相应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远洋船员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
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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