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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据初步测算,《若干措施》实施后,今年6月至12月,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约650亿元(人民币,下同)。
《若干措施》围绕降低税费、融资、物流、用能、用地、用人、市场开拓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等8个方面,推出了33条政策措施,涉及企业从开办、生产、经营、管理等全过程。
据介绍,《若干措施》提出系列创新性举措,建立金融支持重点企业“白名单”,予以贷款展期、延期还本付息、增量贷款等支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以内信用贷款。
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对部分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国家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优惠。针对重点企业开辟长江航运“绿色通航通道”,优先保障通航。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强化电力保供,确保今年6月至12月工商业平均到户电价比1-5月降低0.03元每千瓦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推动电力行业上下游协调联动发展。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湖北近年密集发布相关文件。《若干措施》在前期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拓展和优化,包括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实现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规定给予“以训送工”补贴,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加大工业园区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鼓励产业园区和企业根据需求,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房;鼓励省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抱团出海”,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国家性展会给予补贴等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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