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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获悉,环境保护税开征五年来,该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引导企业减排降税增效,推动地方环境协同治理。青海省主要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总体下降;税收优惠力度增加、环保治理投入增加;促进了污染物集中处理、促进了清洁生产、促进了循环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税2018年1月1日开征,是中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五年来,青海省税务部门累计组织入库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四大绿色税种税额179.77亿元。其中,环境保护税4.08亿元,环境保护税年税额由2019年占比全省绿色四税收入高峰时的3.04%逐步趋降为2022年占四税总收入的1.64%。
随着该省绿色税收制度落实落细,四税税额年均总体平稳有升,该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相比开征初期增加600余户,增长近1.2倍。
“加快绿色转型升级过程中,环境保护税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促进。”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杰介绍说,该公司先后投入资金近1.3亿元,建设及升级改造浊水回收再利用、生活污水地下管网改造等12个环境保护项目,享受税收减免179.06万元,减免的资金为公司更新环保设备、投入研发、延伸产业链增添了底气。
五年间,青海省排污企业通过升级环保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值,享受税收减免10072万元,减免税额占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平均占比为20%;纳税人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30%和50%的分别减征2981万元和3678万元。政策减免中,城乡污水处理厂减免税额幅度最大,企业通过生物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等技术进行污染治理,实现超低排放,享受免税红利3409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33.85%。
据悉,青海省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持续推进协调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促进提升了污染源精准管控和税种征收精细服务。截至2022年底,该省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在线接收污染物监测数据、违法处罚、排污许可证等数据5万余条。成立“专家服务团队”主动贴近纳税人需求,实现税收优惠“精准化”快速落实,提高绿色税收征管业务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