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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改规范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现象,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银行”字样的使用依法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查批准。
官方表示,近年来,市场上频繁出现企事业单位、个人甚至政府部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整改规范。
此次《通知》明确,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国际金融组织、中央银行、多边开发机构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不得以营利性为目的或者以可能误导公众的方式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通知》,未经批准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形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名称的全称、简称;商标名称;产品、业务和服务名称;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名称;其他情形。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应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一些并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使用如“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银行”字样,官方表示,相关名称完全可以用“宝库”“仓库”等其他名称替换,既满足合规要求,也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目前,浙江等地方已经开展了“两山银行”等摘牌和更名工作,整改进展顺利。《通知》发布后,存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应主动及时更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