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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日从北京金融法院获悉,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保险类纠纷案件677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7.75%,标的总额达11.73多亿元,涉及保险公司共计41家。
北京金融法院当天发布《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列举了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机动车的认定、新冠疫情与保险理赔范围、保单中特别约定条款效力认定等多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导向作用,以审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
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保险类纠纷案件677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7.75%,标的总额达11.73多亿元,涉及保险公司共计41家。从案由看,保险纠纷一级案由54件,财产保险合同类案由445件,人身保险合同类案由146件,保险经纪合同、保险代理合同、保险费及其他保险类案件32件。从保险公司败诉原因看,主要集中于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格式条款解释应以不利于制定方为原则进行解释、理赔协议显失公平等7个方面。
白皮书指出,目前保险行业治理及保险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规范化等方面。再保险纠纷中,部分保险公司混淆再保险与共同保险,以“共同保险”之名行“再保险”之实等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同时,保证保险中“高利放贷”现象和涉嫌车险诈骗案件成为了目前保险类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对保险合同效力、保险赔偿范围、保险代位求偿权、涉车辆保险诈骗等保险领域常见争议的裁判认定标准进行了系统总结梳理,并在白皮书中列举了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机动车的认定、新冠疫情与保险理赔范围、保单中特别约定条款效力认定等多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导向作用,以审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表示,为切实提升保险类纠纷审判工作质效,北京金融法院出台了一揽子工作举措,涉及审判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法治协同、建立专家智库、开展法治宣传等方面,全方位提升保险类纠纷解决效能,全力护航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