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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批复建设了6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什么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保护中心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方面能发挥哪些作用?
9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回应了上述问题。他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和重要支撑,已经成为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必不可少的竞争手段。同时,知识产权具有专业性强、复杂性高的特点,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随着我国企业主体创新发展步伐的加快,对于知识产权快速保护、协同保护、高效保护的需求显著增加。
张志成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地方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与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省、市优势产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目前,已在全国26个省(区、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0家,其中西部地区保护中心数量有8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实现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的重要载体,一方面,面向区域内重点产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推动创新主体的权利获得和权益维护全面提速;另一方面,提供专利导航、协助行政裁决、维权援助等综合性服务,为司法办案、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平台,助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资源集成和协同保护。
目前,保护中心的业务正在不断拓展,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等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巡回评审庭也在逐步落户。知识产权的快速保护、协同保护、高效保护、依托保护中心“一入口多通道”的纠纷快速处理模式正在加速实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完成维权相关案件约1.6万件,受理专利预审案件6.4万件,有效满足了创新型企业的需求,服务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并持续提升。
张志成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布局建设,加强运行管理,促进能力提升,推进业务拓展,充分发挥“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资源汇聚优势,为更好服务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