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封来自义乌公安的求助信,让义乌经营户的困境暴露在大众面前。
自2020年夏天开始,“冻卡”如同传染病一样疯狂在义乌蔓延。还没来得及反应,“货款”变成了“赃款”,经营户变成了“诈骗犯”。“只收不付”冻结状态让卡内钱越冻越多;“全额冻结”的系统设置严重影响资金链;最让经营户无望的是,解冻极其曲折。
有人收到含有涉案金额的货款后,将钱转给4家供货商,导致上下游均被“永久冻结”至2099年12月31日;有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卡中20万的涉案金额以“返还给受害者”为由被直接划扣。有人一张银行卡被多地公安冻结,如同解锁一般依次前往各地提交材料“自证清白”,各地的案情不一,只有全部解冻才算“通关成功”
究其原因,离不开义乌允许“内贸化”的外贸出口模式。在这里,没有进出口权的小商户居多,订单随之小而多、小而散,并且可以通过私人银行卡收货款,也允许以人民币结算货款……一系列条件为地下钱庄提供了有利的洗钱环境。
据了解,义乌小商品贸易合作伙伴大多来自中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方便兑换以及避税,地下钱庄受到外商的亲睐。加之义乌市场内竞争激烈,这里一度成为“买方市场”,商户被动以人民币结算。
地下钱庄一般分为境内外两个资金池,通过“对敲”的方法完成汇款业务与洗钱业务。即境外地下钱庄向外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兑换佣金,以高于银行的汇率将本国货币兑换为美元;随后,境内地下钱庄将与美元等值的人民币汇给国内的经营户。这笔人民币货款,通常来源于地下钱庄自有的储备资金或诈骗团伙非法所得资金,从而达到诈骗团伙“洗钱”的目的。整个过程中,境外资金和国内资金均没有流出本国。
而对冻结义乌银行卡的异地公安来讲,这一切都是为追回受害者损失,打击诈骗团伙的无奈之举。一名深圳民警告诉商户:“这钱是受害者的,一定会原路返还,要么我们没法跟受害者交代。”
一头是“看得见”的受害人,一头是“看不见”的诈骗团伙与地下钱庄,义乌经营户陷入两难。为了自救,他们第一时间转移货款、大量取现、用卡内资金购置房产……一切规避风险的做法,似乎又加剧了银行账户的可疑性。
至今,义乌经营户也找不到答案。等待他们的,只有将赃款返还给受害者才能解冻,最终成为为地下钱庄与诈骗团伙买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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