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同时提出,“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农村金融机构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关键词: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同时提出,“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农村金融机构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