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央一号文件再强调:保持农信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2021-02-22 07:45:59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十四五”开局之年,针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文件提出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多项硬举措。全文共5部分、26条,其中“金融”出现10次,集中在第20条“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同时提出,“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农村金融机构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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